宁波的王师傅反映,6月底遭遇车祸,医院救治。医院检查,发现当时的伤口里,有个近7厘米长的异物没有取出。
王师傅:“这是我出车祸的汽车碎片,从我左手臂取出来的。我感觉的话,医院,能犯这种低级的错误,我很不理解。那么大,将近7厘米了,那么大的异物。(当时诊断)左手手指骨折,需要做手术。当时拍的是片子。(片子有看出什么异样东西吗?)没有。”
王师傅提供的这块碎片呈白色,现场测量长度接近7厘米,外形有点像鱼鳍,材质不好判断。现在,王师傅的左前臂中段,有一道斜向的、长长的伤疤。
他说那次事故是6月底发生的,当时他骑电动自行车,跟一辆汽车碰撞,被送到宁波医院(东部院区)。
抢救病历中的“现病史”一栏显示,“左前臂2厘米伤口伴挫伤,可见脂肪组织”等。疾病诊断意见书中写着,“左手第5掌骨骨折,左侧第4肋骨骨折,软组织挫伤(左上肢、左下肢)”。当时,王师傅接受了“左第5掌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手术。他说回家休养的时候,总觉得手臂疼痛,还有点肿,7医院做了复查。
王师傅:“他说淤肿,淤血。一直到8月多少号,觉得一直在痛。”
王师傅医院检查。宁波医院的超声医学影像诊断报告单中显示,“左手前壁下软组织内,见大小约42MM*2.3MM条状强回声,周边软组织回声增厚,回声减低”。医院的MR检查报告中显示,“左前臂软组织条片状异物?建议结合临床”。
王师傅:“当时我给医生说的是,车祸胳膊疼,里面有可能有异物,感觉有硬硬的东西。医生说,你要做拍片的话,要做个B超。查出来结果,我这个左臂大概7厘米的异物。”
王师傅在医院接受了“左前臂探查异物清除术”,取出了异物,也就是开头这块碎片,他推测是事故中对方车辆上面的。他现在质疑,手臂里有一块长约7厘米的异物,医院(东部院区)为什么没能检查出来呢?
宁波医院陈副院长:“在当时急救,救命的状态下,首先是拍片,我们按照规范来。因为当时他是一个创口的状态下面。这个B超因为是接触式的一种检查,是有感染风险的,一般是不放在首选的检查方式里面的。所谓的阴性异物,就是X光上面它是看不出来的,因为阴性异物是存在当时拍不出来,那么相关的病历我们也看过,医生也建议他,有不适的话,要再来复诊。复诊的时候,我们就会通过进一步的B超、其他检查再把阴性异物再检查出来的。”
不过,王师傅表示,7月下旬那次复查,医生并没有给他做B超。
宁波医院急诊科方主任:“复查因为当时可能也看不出清楚,异物人有症状问题的,异物不是自己人的东西,它会慢慢往上顶的。(记者:复查有拍片吗?)拍片子也拍了。(王师傅:复查没拍,医生直接叫我走了。)片子拍了两张那个,(记者:什么片子?)左手拍了两张,拍了局部,没拍到。(王师傅:7月6号拍的。)住院期间拍的。”
王师傅:“(在)李惠利花了大概多,为了取这个东西,花了大概块钱左右。(希望赔偿)我的误工费,我的精神损失费。”
宁波医院陈副院长:“我们按照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相关规定,我们进行协商处理,或者说双方对责任认定有争议,我们请第三方去做医疗责任认定,这方面我们都会积极配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