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底深圳将推“拉链式通行” 交警发布10项民生实事_深圳新闻_最全最迅速的深圳资讯—深圳新闻
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2014年将推出10项民生实事项目
2月24日讯( 陈飞)2月24日,深圳市交警举行10项民生实事新闻发布会。市交警局副局长徐炜在发布会上表示,“拉链式通行”将成为深圳治堵的新措施,“将在3月底4月初推出‘拉链式通行’的方式,第一批将选20-30个条件好的路口进行试点。效果好的话,将进一步推广。”徐炜表示,对于“拉链式通行”的违法者,初步以100元罚金作为标准。
据徐炜介绍,截止目前深圳机动车保有量突破267万辆大关。较去年新增38万辆,形势不容乐观。市交警局负责人在市交委2013年交通座谈会曾表示,2013年深圳机动车保有量较去年增加17%,预计2014年机动车增幅至少在15%以上。
“拉链式”交替通行,就是在两车道并一车道出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左边过一辆车,右边过一辆车,然后左边再过一辆车,反反复复,有序行进。
市交警局10项实事主要还包括:轻微交通事故“不履诺”将列为逃逸事故,降低深圳涉摩涉电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增加交通违法自助缴款终端等内容。其中,深圳交警将“禁摩限电”工作纳入常态化进行管理,以实现涉摩涉电道路交通事故下降10%的目标。 徐炜表在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将对非法销售电单车的根源给予严厉的查处,对销售环节也将严厉打击。”据透露,宝安区和光明新区是全市电单车事故发生率最高的地区,其中宝安区电单车事故死亡率更是占了全市的1/3。
徐炜指出,今年还将严厉打击事故处理“不履诺”行为。对拒不改正的人员,交警部门将按逃逸事故调查并对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还将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对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一方当事人,用虚假身份或者虚假保险信息资料填写交通事故协商处理文书,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定损、理赔手续,导致对方当事人无法获得保险理赔,均可以向交警报案,交警部门将责令“不履诺”当事人改正。
违法可上申诉 事故车辆免费拖移
市民可以上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进行申诉,具体包括:凡是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同一宗违法行为被重复处罚的(如违停);已过户或通过年检的机动车此前有交通违法记录的;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20%以下的。
据介绍,事故、故障车辆处理方面,交警还将提供免费拖移等便民服务,帮助市民将车辆拖移至就近方便进一步处置的安全地方或者对小型客车提供免费换胎、充电等简易救急服务。
增加交通违法自助缴款终端
市交警局表示,年内再增加200台交通违法自助处理终端机,使全市终端机数量达到248台,分配安装在全市各交警大队及中队的交通违法处理点、车管分所及服务站、全市机动车检验机构、市区级行*服务大厅等对外服务办事点,并加强维护和办理引导,更加方便市民快捷处理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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