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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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2/7 16:39:00
白疯颠的早期图片 http://pf.39.net/xwdt/151016/4710670.html

文丨卿心君悦

又一则沉重的消息偷偷地来到众人的面前,挑战着每一个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与底线——近日,广州一7岁医院,医生表示孩子将面临双手、双前臂的部分截肢的可能。

目前的信息主要来源于孩子的叔叔,10月28日,男孩的父亲将孩子受伤的照片发到家庭的群里,男孩的叔叔看到后,医院,到医院发现侄子的伤势十分严重,医生表示:

“孩子面临双手、双前臂的部分截肢及广泛的肌肉软组织的感染坏死,以后就算是伤口封闭,治疗好以后,有可能孩子双上肢的功能会存在非常大的缺陷。”

得知这种情况,男孩的叔叔多方问询伤势的来源:

男孩的父亲称是男孩自己烫伤的;男孩本人称是父亲用烟头烫的。根据得到的信息来看,男孩身上还有旧伤(叔叔说这几年过年时,也曾发现侄子身上有伤痕),何况男孩烫自己的可能性本就不大,所以很可能男孩的伤势就是其父亲所为。

目前,男孩的父亲已被警方控制,叔叔表示孩子后续的治疗费用是困扰。

这篇文章不想写太多关于其父母的恶意猜测,一切以后续媒体报道为准,在此个人想基于此事件并联系近段时间发生在辽宁抚顺虐童事件,谈一谈个人的深思,可能一些想法存有不妥,但希望一些观点能引起众人的重视。

可能之前谈及父母生孩子前需要考试颁发合格证像是笑谈,但基于当前的一些个例来看,父母拥有“合格证”后再生孩子,似乎也并无不妥之处

在我记忆深处,近些年来留有深刻印象的一部影片就是《何以为家》,也因此,每每看到类似的新闻,总是能联想到影片中赞恩状告其父母时的那一幕:

“我想起诉我父母,因为他们生了我。”

要承受多么大又多么久的痛苦,才能让一个孩子如此状告亲生的父母,不用描述,可想而知。

可是对于一个处于噩梦中的孩子来说,状告其父母的恶行,并不足以弥补其所受到的一系列伤害,所有的伤害都属于过去时,这就意味着任何事后的措施、补救与惩罚,都无法推倒过去发生的一切重新来过。

所以,如果想避免类似的悲剧发生,我们无法要求孩子做好心理准备,只能进一步对父母提高要求,甚至是要在一些父母准备要孩子之前着手。

我承认要求父母在生孩子之前进行一系列的培训、考试,并必须取得“合格证”,是挺可笑的一种想法,但是若不如此,又该如何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可能对于绝大多数父母而言,他们根本不需要取得“合格证”也能做好父母这一角色,但是基于对孩子的热爱,因为少数个例父母的存在,不得不进行“陪读”,似乎也并非不能接受,至少个人是赞同的。

我真的不希望一些家长再以自私的想法去生育孩子,真的不希望一些家长没做好准备就想要生孩子,更不希望一些家长明明不具备责任心与对孩子的热爱就贸然生下孩子。

每一个孩子都是明天的太阳,每一个孩子的诞生都意味着无限的希望,甚至在我个人心中,孩子是作为父母情感延续而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我不希望未来一片黯然,我更不希望未来的世界遍布伤痕、裂痕,所以我只能祈求对孩子的家长更加苛刻一些。

即便这种想法会遭到一些父母的抵触与指责,但我仍旧想发出这种声音,因为个人实在无法再次接受类似事件的发生。

惩前毖后,为避免类似悲剧发生,对孩子的父母苛刻如虎又有何妨?

我明白法律的主要目的在于“救人”而非“惩罚”,法律具有人道主义精神。可是为了惩前毖后,为了避免一些恶劣行为再度发生,那么苛刻又如何呢?

个人认为,对于一些错误,确实是可以原谅的,也应该在惩罚过后得到原谅。可是对于一些错误,不严惩又何以平民愤,不严惩又如何警告世人?

就像类似的事件,严惩并不过分,严惩才能体现出法律的温情,这种温情不是对施害人,而是针对受害者,那些无辜且不具备自我保护能力的儿童。

对此,个人有一些粗鄙的想法:

可以将此类父母纳入失信名单;可以降低或减除此类父母的养老补助;可以取消此类父母所享受的社会福利;可以解除孩子对这类父母的赡养义务;……我知道,可能这些惩罚看似过于严厉,但是若想一想被毁掉一生的孩子,这些惩罚又真的能抵消一生的悲痛吗?可以抵消可能伴随孩子一生的心理阴影吗?可以弥补对未来社会所造成的伤害吗?

我想,可能远远不及吧。

卿心君悦,一位情感观察者,Ta说书评人、影评人。用文字温暖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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